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合同法哺乳期有什么具体规定?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哺乳期的相关规定,在《劳动法》中有规定。
  
  怀孕女员工都会遇到生育后哺乳期的问题,担心自己的岗位是否会被换或者是公司被辞退,或者是产假结束后哺乳假不能够得到落实。对此,国家在立法上,给了女职工特殊的保护。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法哺乳期的有关规定,希望对您了解哺乳期的有关权益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哺乳期
  
  《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易导致流产或者胎儿发育畸形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劳动合同法哺乳期的有关规定如上所述。您应该事先仔细的了解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清楚自己的权利。当遇到相关权益得不到落实的时候,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记不可使用暴力等违法手段进行维权,这样既损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也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企业转变劳动关系该怎么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只要存在实际的用工关系以后,这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就算是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建立了这种劳动关系之后双方都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双方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了,那么对于企业转变劳动关系该怎么做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企业转变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转......


·档案记录对于大家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
      档案记录对于您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或者是办理什么重要证件的时候,都会调查当事人的档案问题。如果档案中记录的有刑事犯罪记录的话,可想而知对当事人的影响有多大,几乎是一辈子的污点。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醉驾能消除案底吗?一、在我国醉驾能消除案底吗?只有......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一、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管用。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应当在协商不成后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在受理投诉后会根据事实作出处理的,但投诉前要做好证据材......


·有工伤认定书 七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一些高危职业,很容易会出现一些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造成残疾或者受伤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并且在有关部门做了伤残鉴定之后可以申请获得赔偿和国家补助,那么有工伤认定书七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下面为您解答。......


·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哪一方
      现实中,经常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但此时房子只有一套,也就意味着只能有一方能够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您知道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一、一房二卖房子应该属于谁(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


·武汉购房政策有哪些
      说到买房的问题,在买房之前,我们首先要对政策有所了解,而每个地区的购房政策是不太一样的,会有细微的差异。那么,武汉购房政策有哪些呢?在武汉购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武汉购房政策通过区域性限购合理调节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


·除权判决程序(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依法驳回的,人民法院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这种判决称为除权判决。(一)除权判决的申请根据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32条规定,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清偿的债务如何处理?
      据《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一、法定继承人的清偿责任如果遗产已经分割,清偿遗产债务需要先以法定继承人......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只能尽力的要求或提起诉讼要求拆迁人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对于拆迁补偿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法雇佣童工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当中,并没有一个叫做非法雇佣童工罪,但与之相似的应该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实践中,也有人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说成是非法雇佣童工罪。那么您知道此罪有哪些构成要件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客体......


·集体企业改制新三板案例探析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新三板案例探析是什么?如今社会在不断发展,经济也在飞速发展,而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如何生存下来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集体企业对应的措施就是不断地改革创新,也就是改制来让企业变得强大,来适应市场经济现状,那集体企业改制新三板案例探析是什么?下面我们就......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常州合同纠纷律师
    常州合同纠纷律师专注合同法,办理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


·房产中介“坑”多,律师强力维权 ---我所律师成功代理一起“中介合同”案件
      近期,我所邹同军、张广州(实.)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居间合同”纠......


·上海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只有经过注册申请的商标才会受到《商标法》的保护,此时涉及到具体的商标申请流程,那么在上海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为您整理以下内容。一、上海商标注册流程......


·韶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最新版)
      我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同时社会治安状况也不太一样,因此对于盗窃罪来讲,法律允许在规定的量刑范围内,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更加具体的量刑处罚规定。接下来,我们带来韶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1、构成盗......


·信用卡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实践中,持卡人因保管不善致使信用卡丢失、被盗后被他人恶意消费是这类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有的持卡人将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放置;持卡人随意泄漏信用卡的密码;将信用卡借与他人或转让;利用信用卡进行网上消费时,由于电脑的安全保护系统存在漏洞,冒用人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有一个朋友进了拘留所十天,但是不知道哪天放出来,应该怎么办才
·结局会是什么样?,律师您好:以下是我小姨死整理的资料
·如果工商局不让法院调取这个证据会如何
·分居没离婚可以要分居期间孩子扶养费吗
·你好,我是你老同事,想请你帮忙
·请问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住在羊山五街,想离婚是必须在平桥区法院提出诉讼,还是可以到
·不能认定工伤可以向公司要医疗费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