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首页>>法律知识

    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只能尽力的要求或提起诉讼要求拆迁人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对于拆迁补偿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面对强制拆迁,面对既得利益者的强横无理,我们的武器就是法律,树立对法律的信仰,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智慧的去维权;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自己的损失。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特殊建筑的拆迁补偿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这已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被拆迁人持有拆除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拆迁......


·公有住房拆迁如何补偿?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补偿安置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一﹑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所有权归......


·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只能尽力的要求或提起诉讼要求拆迁人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对于拆迁补偿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由于很多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认为在试用期内是不能辞职的,只有过了试用期之后才能向单位此罪。那究竟在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要是允许辞职的话,那么职工试用期辞职支付违约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


·员工在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一条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


·出资证明书是什么
      出资证明书是什么一、出资证明书是什么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


·订金的比例是多少,订金的比例是怎么算的?
      订金的比例是多少,订金的比例是怎么算的?现实生活中,行为人买房时,往往都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也有一些人他们缴纳的不是定金,而是订金,这虽然一字之差,但效果却完全不同。有人就有疑惑,如果缴纳订金,那么订金的比例是多少呢?这个问题,请跟随我们阅读下文。一、订金......


·商标相同和相近似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标行为。《商标法》中的指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之间在视觉上基本上没有差别;《商标法》中......


·判决离婚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双方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一方是需要支付给另外一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的方法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的方式。但是,如果是判决离婚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一些方法来教您进行处理。一、判决离婚拒不支......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人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正在创办公司,您都知道的是,创办公司的时候是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对于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并不是很了解,比如说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发表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2.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出租权、出租权、许可使用权和转让权等。发表权是指将......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桐乡市看守所
    浙江省桐乡市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桐乡市凤鸣路,坐北朝南,在桐乡......


·江苏省设立9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


·如果在唐山离婚诉讼多少钱
      夫妻双方如果因为夫妻关系失和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夫妻离婚,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方式不能进行协调处理的话,当事人总是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作为离婚的一种方式,诉讼离婚运用的还是比较广泛的。如果向法院诉讼离婚的话,肯定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个人买房不一定就要全款购买,此时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选
      个人买房不一定就要全款购买,此时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但这个时候购房的收付款还是需要由购房者自己出的,只是针对剩余的房款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么一般个人买房子首付款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个......


·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可查工商登......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感情不合,两个孩子,财产都在男方那里想离婚
·离婚小孩抚养权及财产分割问题咨询
·侵占公司财物1500元,会有什么后
·冷库工是个大概念 还是个小概念
·向法院提交诉讼的申请书怎么
·李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制革工程师经朋友介绍去阜南鑫皖皮革厂做工
·离婚16后,提出分房产的问
·我是高校在编教师,辞职时博士尚未毕业,因读博期间生了两个孩子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