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代位权的行使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代位权的行使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一、代位权行使方式的限制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限制性规定。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
二、代位权行使范围的限制
如果债权人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已经足以保全自己的债权不应就债务人的其他权利行使代位权。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限,即通过代位行使所能获得的权利价值应与所保全的债权价值相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
《合同法》第73条第二款第1句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由此可知,在我国现行法中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仅限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这一点表明了我国《合同法》该项规定的欠缺。事实上,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除了债权外,还应包括以下权利:
1、实体上的权利,具体包括物权、物上请求权、形成权、撤销诉讼、代位权。受领权、继承恢复请求权、继承中特留份权利人的扣除权。
2、诉讼上的权利,如中断诉讼失效,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权利。
三、代位行使客体的限制
应是债务人非专属于本人的财产权利。对于非财产性权利和专属于债务人本人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专属于债务人本人的权利包括: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因身体、健康、名誉、自由受侵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代位权的行使的限制问题的解答,代位权在民法上是属于比较强势的一种权利,因为它可以不经债务人的允许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行驶的,所以对这种权利必须进行限制,以免被债权人进行滥用,代位权在范围上的限制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您可以作为参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虚假离婚的分类
      虚假离婚包括欺诈离婚和通谋离婚,当然这两种情况是有些不一样的,前者是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后者则是为了其他目的而离婚。那么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


·侵害名誉权的表现行为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表现行为有哪些实践中,我们要学会区分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其中名誉权是每个公民都有的,评价可好可坏。但不管是名誉权还是荣誉权这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受经常受到他人侵害的。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侵害名誉权的表现行为有哪些。(一)侮辱......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定金的处理
      当您的房屋买卖合同宣布无效时,您是否会认为您所交的定金就会打水漂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一定法律效力时,房屋定金会返回到您的手中,下面为您介绍,在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定金会被返回!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


·夫妻分居证明有哪些要求和注意事项?
      对于离婚,很多人可能还停留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了解,其实,分居离婚也开始成为离婚的一种方式,只是比较少人会知道什么是分居离婚,要分居离婚的话,当事人需要提供双方分居的证明,那么夫妻分居证明有哪些要求和注意事项呢?请看下文中我们整理的内容。......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盐城律师办理一起买卖合同案的思考
      我代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某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单甲方)提供给被告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PP膜组件,甲公司负责安装调试,由于质量问题最终未能安装调试成功,后甲方起诉乙方,要求支付货款,经法院调解甲乙双方调解结案,该案中我代......


·金华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在哪里?
      浙江省金华市市区有一个看守所,下属每个县市各有一个看守所金华市看守所电话:0579-82410732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新狮乡十里牌楼村金华市看守所成立女子监区的时间较早,目前设有10个监室,集中关押了包括留所服刑罪犯在内几百余名女性在押人员,主要来......


·婆媳关系恶劣可以离婚吗?
      双方结成夫妻后,往往会跟男方家人一起住,那么便要处理好婆媳关系。不过,因为婆媳俩存在代沟,生活习惯上有差异,双方性格尖锐的话,将很容易不和。如果婆媳关系恶劣,双方难以共同生活的,会影响夫妻关系,所以,有些人便提出离婚。  首先,因为婆媳......


·工厂倒闭员工按劳动法怎么赔偿?
      工厂倒闭员工按劳动法怎么赔偿?工厂倒闭员工按劳动法怎么赔偿一、经济补偿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股权质押是否等同于股权出质?
      股权质押是否等同于股权出质?股权质押和股权出质在很多情况下,很多人会混淆使用,并且将两者等同。可是,在我国,对于“股权质押是否等同于股权出质”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肯定地告诉您并不等同。两者在概念、范围、注意问题上都有区别。下面,将通过分别介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欠钱不还,我有微信转账记录,欠了有两个月了。
·我身份证上的住址和户口本上的住址不一致我可以办
·你好,为什么我老婆的姐姐要全她的妹妹和我离?
·有同事告诉我妹妹说在淘宝上办卡可以刷单赚钱,他告诉我妹妹让她
·用手触碰到了孩子的底线,而是轻微度,会判刑吗
·我老公在徐州监狱服刑,但是他是山东的,我想离婚,可以在徐州法
·员工在家里摔伤谎称在厂里摔伤有第一时间承认错误被开除有没有补
·家里事情太多电话谈18451543529
·请问非亲属关系怎么样才能探监
·就一起的朋友去喝 然后酒喝完完 被他们打了一顿然后一部苹果六s也被抢走 怎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