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

首页>>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 一、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属于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多久
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 (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买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由此可见,住宅用地的产权人可以对土地永久使用,享有永久土地使用权;对非住宅用地(也就是指五十年和四十年出让期限的用地)仅仅规定了“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将来制订的法律如何规定非住宅用地的续期问题还是个未知数,但根据物权法可得出的结论是:非住宅用地到期后很可能不会像住宅用地那样无条件自动续期。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确实属于屋主的财产。这样在划分财产的时候就有了具体的规范。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是民用土地的话,土地的使用权是70年,如果是商业用地的话,使用期限就是40年,这点您要记清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延边州征地补偿标准?
      延边州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拆迁是生活中经常看到的现象,我们知道,征地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或者其他大型商业用途。当然,征地拆迁后都必须给土地的使用者和拆迁户进行补偿,但不同的地方,这个补偿往往是不一致的,那么具体可以补贴多少呢?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下关于延边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延边州征地补偿......


·拘役执行地点在哪里,期限有多长
      拘役执行地点在哪里,期限有多长说到拘役,相信您都清楚这是属于刑事处罚当中的主刑,同时也是一种人身刑。那要是犯罪分子被判拘役的话,规定的拘役执行地点是在哪里呢?这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拘役执行地点是在哪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山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山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西河镇、蒙山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874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08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522元/亩到14088元/亩之间。新圩镇、文圩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94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


·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当某些房地产项目或国家项目需要征用土地时,就会进行征地拆迁。土地对每个有家的人都意义重大,所以您都该对补偿标准有一定的了解。但是这种征地行为并不是要居民无偿奉献,被征土地所述的居民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拆迁公告发布前住宅改非住宅按非住宅......


·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怎么进行赔偿
      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怎么进行赔偿法律中有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必须要做好后期的拆迁安置工作,按照国家的规定作出赔偿,并且还要保证赔偿要到位。对此,我国作出有关征地拆迁赔偿规定,那么这其中究竟是如何规定赔偿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


·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范围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工资薪金范围有哪些最近在网络上您讨论得沸沸扬扬的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起始征收点,有舆论说从今年开始,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群就要交税了。如今还没有相关的文件证明这个舆论的真实可靠性。那么,您是不是也想要知道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约定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民事主体在确立民事法律关系时双方主体会签订合同。为了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和法律性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的规则。那么关于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什么呢?在签订合同时要根据法律规定设立。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违约金分类违约金分......


·广州房屋赠与税包括哪些费用?
      现如今,各种名目的税收让很多人搞不清楚头绪,比如说,在我们进行房屋之间的赠与或者是收受时,需要交纳一定的房屋赠与税。不过这个税收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下面我们以广州为例,一起来了解一下广州房屋赠与税包括哪些费用吧,希望能对您有一定的帮助。一......


·寻衅滋事罪有无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况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那么存不存在“寻衅滋事罪有无未遂”的说法呢?请您继续往下阅读。由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我们可以看出,寻衅滋事罪不存在“未遂”的说法。寻......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相关内容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扬州婚姻家庭律师,扬州离婚律师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割本文解读婚前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有关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引起人们重视。本文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婚前财产的分割方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原文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盐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与近亲属会见和通信规定
      在押人员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子、女、同胞兄弟、姐妹。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近亲属会见和通信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在押人员与近亲属会见,由在押人员近亲属向办案机关申请,有关呈批......


·上海公证费收费规定是怎样的?
      上海公证费收费规定是怎样的?上海公证处收费标准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合同标的额50万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收取0.25%;500万元以上至......


·提前退休条件有哪些?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程序,用人单位不得因其他原因阻挠劳动者提前退休。那么,就劳动者而言,提前退休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提前退休年龄条件根据1978......


·银行倒闭怎么办?
      银行倒闭怎么办?一、银行倒闭怎么办?银行也会破产不是危言耸听。数年前的金融危机中,欧美银行破产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在中国,政府允许银行破产,不再为银行存款兜底,或许就在不久的将来。相关部门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已有多时,银监会也表示正在酝酿......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当时未报,当时未报警,当时未报警,现场已不在,这种情况怎么温馨
·我们承担多大的责任,我家父请我堂妹夫喝酒
·我和他在一起五年了,夫妻之间没有感情,想离婚,他不同意,想找
·能认证为事实夫妻吗?,甲和已同居一年
·房子归谁,结婚男方家长给买的房子
·毛家岭拘留所电话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判决书下了,就是不给钱怎么办?
·我要怎么样进行索赔,我母亲被摩托车撞伤了
·您好,我想离婚,是因为老公出轨了,那在哪个城市都能办吗
·政府以没有建房证为由,把新建的两层楼房子当拆违强拆了。并在2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