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打人犯法吗?
警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居乐业,但是实践中会出现损害警察形象的情况,那就是警察打人,那么警察打人犯法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警察打人犯法吗?
这个要根据情节的轻重以及当时的场景来分析。
1、警察不是在执行公务,那警察就是个普通的公民,只是殴打,伤者没有构成轻微伤,那只是触犯了民法——《侵权行为法》,侵害了人身健康权。如果殴打给伤着带来了一定的伤害(轻微伤以上),那就触犯了《刑法》,故意伤害罪。
2、警察是在执行公务。那如果是殴打公民,同样是触犯了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如果殴打的是犯罪嫌疑人,那触犯的是刑法的刑讯逼供罪。如果殴打严重,构成故意伤害。
区分警察是不是在执行公务,是因为在第一种情况下,只能要求警察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而第二种情况可以要求该警察所在的公安分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警察打人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七款规定: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三、打人相关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察不管什么原因打人都是不对的,但是否触犯法律要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才能分析得出结果。遇到警察打人一定要及时阻止并报案,再去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给予更好地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人是谁?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人是谁?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谁?大陆法认为,合同撤销权的主体为法律着重保护的一方当事人(如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发生误解的当事人等),另一方当事人不享有此项权利。我国《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根......·
刑诉法156条情形之一指的是什么
刑诉法,它的全称是刑事诉讼法,是对于诉讼程序以及其他规定作出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有着十分重要作用。我们只有研读刑事诉讼法的法条,才能够理解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内涵。那么,刑诉法156条情形之一指的是什么呢?来看一下下文,学习一下它的相关内容吧。......·
消防责任事故
[消防责任事故]一、概念及其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消防监督制度和公共安全。消防工作是全民同火灾作斗争的事业,关系到国计民......·
刑事裁定书(按一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1 (××××)×刑再初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被......·
合同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兹证明当事人×××、×××(应写明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民族等内容)于×年×月×日来到我处(或者某地点),在我的面前,自愿在前面的《×××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同时应写明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
交通肇事犯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
离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第一步就是要书写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状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现在的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介绍。一、离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一份标准的离婚起诉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首先......·
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公司法是我国市场的主体法,规定了我国公司包括设立和解散的一切活动规范。我国公司的活动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因此公司法需要被正确解读,在解读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问题,例如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一、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一)......
⊙相关内容
·
宁波市北仑区看守所
宁波市北仑区看守所地址在宁波市北仑区富春江路东武夷山路北,是......
·
离婚时十大房产纠纷问题详解
夫妻不离婚,可否请求分割共同房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
·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房屋土地是老百姓生活的保障,一旦触及就会格外引起重视。尤其是在当今时代的快速发展,拆迁征地已经变得在寻常不过。可是如果行使不当,就会产生纠纷。一、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一次性安置费,是否还应赔偿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虽然明珠印刷厂与黄周松签署了《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但该行为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因此而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责任。黄周松反悔后,明珠印刷厂应当及时为黄周松购买社保。在双方协商未果......·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序号名称类别、规格补偿标准备注一、房屋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450-650元/㎡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2、旧料归原主。3、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用。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