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和具体的条件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在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感情不和的情况,那么就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在离婚中是罪经常遇到的问题,我根据法律在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情况做了一些整理,希望能对您在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配提供一些建议。
  一、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8月13日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2010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新婚姻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新婚姻法”中,婚姻财产成为人们争议的焦点。在此之前,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房产经过8年、贵重物品经过4年,将成为夫妻共有财产;而“新婚姻法”则严格区分了财产归属:谁的就是谁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以上,就是我所了解的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的条件,当然可能还有些不足,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总之,离婚对任何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所以我建议您在做最后决定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毕竟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好好珍惜家庭。希望我所提出的法律知识可以帮助到你们。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北京买房条件是什么
      在北京买房子,应该是许多北漂人的梦想,需要不断努力赚钱才有能购房的能力,当你有购房能力的时候,是不是就意味着您可以在北京买房子了呢?其实不然,还是有许多限制的,那么在北京买房究竟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告诉你北京买房条件是什么。一、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是什么......


·二手房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定的?
      二手房相对价格实惠,又能马上装修入住。所以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把二手房当做购房的首选。购买二手房,准确签署买卖合同非常重要,为了防止卖方违约,合同中要对违约金进行明确,那么二手房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定的?这些知识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给您普及下。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


·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流程有哪些
      在我们进行继承遗产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遗产房屋过户的,只有过户了,才真正的算继承了。那么,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中所需的费用包括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供您进行参考。一、遗产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有哪些?(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


·婚后父母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现在,很多新婚的夫妻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能够单独购买一套房产,因此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其父母资助买房的。那么夫妻在婚后父母买房,而日后离婚的话,该如何分割这套房产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前父母买房离婚时怎么分1、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确认交通事故中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那么,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的规定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比......


·社会抚养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
      社会抚养费作为国家适当补偿社会公共基础事业投入的一种收费,是专门针对不遵守计划生育法的家庭征收的一种费用。所以,一旦超生、多生的,就要面临着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拒绝缴纳的,还会被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社会抚养费执行异议书怎么写?详情参考下文。一、被征收社会......


·劳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劳务合同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合同,劳务合同约定的是以劳动提供的服务。很多人无法准确的区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劳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等等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劳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劳务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劳务合同是以劳动形......


·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满足了法定的情形,则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您知道,在实践中该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


·组织卖淫罪的卖淫方式包括哪些?
      您问的,组织卖淫罪的卖淫方式,其实是想问组织卖淫罪中什么样的卖淫行为,可以定性为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是刑事犯罪中的重罪,它是为惩罚组织卖淫行为的组织者。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组织卖淫罪的卖淫方式有哪些?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


·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
      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我们知道单纯的吸毒行为在我国并不会构成犯罪,那么要是自己没有吸毒,但却让他人在自己的场所吸毒的话,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也就是说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吗?可能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一、容留他......


·婆媳关系恶劣可以离婚吗?
      双方结成夫妻后,往往会跟男方家人一起住,那么便要处理好婆媳关系。不过,因为婆媳俩存在代沟,生活习惯上有差异,双方性格尖锐的话,将很容易不和。如果婆媳关系恶劣,双方难以共同生活的,会影响夫妻关系,所以,有些人便提出离婚。  首先,因为婆媳关系恶劣提出离婚,夫......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一、接警问清案由。民警在接到报警,问明报警人身份的同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大致经过,在脑海中隐约形成一个大致的轮廓,明确现场勘查的重点和细节。      二、环视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不要急着用尺子丈量、绘图、照相,而是要......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南京市租赁合同律师
    南京市租赁合同律师受理各类复杂房产租赁、买卖、继承案件,专业迅......


·蒙冠斌律师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获赔40万元
      2012年6月吴某某被张某某、钟某泼硫酸毁容,该案由广西南宁某.于......


·胁迫婚姻怎么提取证据
      一、胁迫婚姻怎么提取证据?我国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如下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1、身份证据(1)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2)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2......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政府机构里面管劳动和就业的机构,即国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各地的局等等。二、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第一条为妥善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


·我国劳动法辞职需要注意什么?
      在当代的社会里,员工对于现在的工作不满意就会辞职,员工辞职是经常发生在生活中的,那员工辞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劳动法辞职对于员工们要注意什么。这都是老百姓们不知道的事情,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劳动法辞职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员工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车祸后因病辞职,现申请工伤鉴定
·你好,麻烦问一下孩子小离婚孩子跟谁的机律大
·离婚只有身份证,其他证件都在老公那边拿不了,怎么办?
·辞职1年后办理离职,我在原单位辞职
·灌云县一位女士借我父亲10万元钱,有欠条上面有她的签名和拇指
·有个朋友在沂水拘留了,今天应该出来了,怎么联系拘留所
·微信别人借我3千块钱,能要回来吗?不过不知道人家手机号码和住的地址。也不知道家庭地址
·咋骗76000了,能不能缓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