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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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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办理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
,作为刑事诉讼中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
拘留
或者逮捕后,家属第一时间想要做的便是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申请
取保候审
。那实践中该如何办理
取保候审
呢?
取保候审
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办理
取保候审
?
1、申请
取保候审
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取保候审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取保候审
的。
2、申请
取保候审
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需要向公安、检察院、法院提出
取保候审
的申请。“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
取保候审
的两种方式。
(1)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
取保候审
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
取保候审
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取保候审
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
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
取保候审
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
取保候审
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二、
取保候审
的程序是什么?
1、
取保候审
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
取保候审
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
取保候审
。申请
取保候审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取保候审
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
取保候审
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
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
取保候审
决定书》和《执行
取保候审
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
取保候审
法定条件的,不同意
取保候审
。不同意
取保候审
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
取保候审
。
3、
取保候审
的执行。
取保候审
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
取保候审
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
取保候审
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
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
取保候审
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4、
取保候审
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
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
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
取保候审
。
办理
取保候审
一般是需要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相关机关是不会主动采取的。《刑事诉讼法》对
取保候审
程序的规定看似很简单,但是实际申请的时候可能远比法条规定的要麻烦,因此,建议当事人的亲属在第一时间聘请《刑诉法》方面的律师。这样,申请成功的胜算可能会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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