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一、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一、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赠与房产过户流程主要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到当地的房产公证处办理公证;
  
  3、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相关知识: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附加税
  
  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据法律规定,是由赠与人负担的。
  
  契税和印花税
  
  1、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2、印花税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营业税、个税
  
  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注意:营业税、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 [2] 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
  
  综上所述,虽然说只是简单地赠送给别人一份房产而不存在任何的交易情节,但是因为房子不像普通的事物一样随手的赠送就可以有绝对的法定效力的,房子需要将其房产的权利都转移了才算是正式的赠送,而这些手续就需要经过房产局的登记才是有效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新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内容是什么?
      一、新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内容是什么?新房过户需要的手续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拆迁补偿的应提......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实际生活中,很多家庭已经有了第一套房产,由于某种原因,还想要购买第二套房产。第二套房产在购买之前,需要进行第二套房产认定,才能进行接下来的房产购买。我国相关法律对第二套房也有一定的认定标准,下面将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详细的介绍给您。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通过北京市住房......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在我国夫妻结婚后普遍都是要买房的,但是终究难逃离婚这一地步,离婚时对于房产的过户往往是最大的一个问题,它需要按照法定流程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


·最新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夫妻离婚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就需要进行分割。自古以来,共同财产分割会面临很多的问题,有的问题甚至无法解决,每一个人都希望利益偏向自己这一方,有的夫妻也因为财产分割而闹上了法院。随着新婚姻法的不断完善,这些问题就会被迎刃而解。那么,2017年最新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请看下......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纳哪些税费房屋出租后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纳哪些税费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应当缴纳下列税费:①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出租人按租金收入的21%综合缴纳税款。承租人应当缴纳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费:100元/件,按双......


·如何办理工伤鉴定手续,职工工伤鉴定怎么办理?
      职工在受到工伤之后最为重要的对于工伤鉴定需要相关鉴定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等额时候,具体的鉴定手续怎么办理?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如何办理工伤鉴定手续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什么法律特征?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什么法律特征?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


·公司债券中的赎回条款是什么,它的作用是?
      公司债券中的赎回条款是什么,它的作用是?公司作为现实中的经济单位体,它的一系列行为都是和我们的经济有关。就拿公司债券来说,大多人都能够理解,但是公司债券中的赎回条款可能大多数人,都会对它感到陌生,于是乎在购买公司债券的时候看到这样的条款,就会产生疑惑。在此,我......


·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夫妻要是想要离婚的话,这当然也是允许的,本身就是夫妻的自由嘛。但与办理结婚一样,在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条件限制,而并不是完全的自由。那此时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一)起诉离......


·怎么确定离婚房产归属 离婚房产该如何过户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是一个焦点问题。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如果离婚时法院确定房......


·非法集资单位的主要员工有罪吗?
      筹集资金是很多公司来保障公司正常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这种行为将会被犯罪分子利用之后,就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国长期以来都一直在打击非法集资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那非法集资单位的主要员工有罪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非法集资单位的主要......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及索赔时效
      一、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南京诉讼律师
    南京诉讼律师办理刑事辩护、婚姻财产、遗产继承、房地产、股权纠......


·唐山律师陈敬伟成功代理一起高压锅爆炸致残案!
      【基本案情】2016年12月8日A某到炊具店选购了一台大容量、多保险......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通过网络对别人财物或私有物实施盗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通过网络对别人财物或私有物实施盗窃的行为也相继出现。为规范公众对网络的使用,网络盗窃罪刑罚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例,那么,具体是怎样定罪判刑定罪呢?根据网络盗窃方式和盗窃数额及情节,我们整理以下内容供参考。一、刑法对网......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一、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1、公司债券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稳定资本市场。在其他投融资渠道的收益难以保障时,债券市场由于其稳健的投融资功能吸引了大量投资者,这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了债券融资的基础,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

·检察院抗诉的情形
    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抗诉书抄送上级......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家宣传广告被撕了。和同行有过冲突
·现在货运资格证取消了
·我家里房屋继承过户问题比较复
·工伤九级伤残,50岁工龄5公司要和我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多少?
·为什么在成都看守关押一年没有信了。
·我收到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关于我女儿涉嫌x品买卖拘留通知书,
·离婚后 孩子的抚养权变更
·我想问问。我家农村的房子回迁。房产证是红色的 可是户口是农村的,这个房子是我们家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